业务介绍:

如果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在准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环节需要资金时,可凭信用证正本向本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在货物装运后,到本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收汇后再归还打包贷款。

办理时机:

出口商收到进口商开立的信用证,在出货前需要银行融通资金用于该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备料采购、生产和装运等,即可向我行申请相关打包贷款。


办理指引:

公司在申请办理打包贷款时递交

(1) 书面申请

(2) 国外销售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

(3) 正本信用证

(4) 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产品特色:

在公司需要人民币现金采购时,本行打包贷款业务可以有效满足公司在备货阶段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