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来源:安吉农商行

关于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我行拟于202410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公告发布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一)贷款利率采用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 LPR 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 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

(二)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1021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本次调整对象仅限符合上述情况且当前正常还本付息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当前贷款仍存在积欠本金利息客户,须待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且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由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对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浮动利率贷款,统一调整至上一重定价周期LPR-30BP

(二)对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期公布的LPR-30BP的固定利率贷款,由客户提出申请转成以最近一期LPR加点的浮动利率贷款,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贷款。

三、调整方式及申请时间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我行以本着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原则,本次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一)贷款利率采用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 LPR 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 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41025日统一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当日起按新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借据利率水平计算。

(二)对于固定利率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 20241014日起至20241021()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202410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批量调整。调整当日起按新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借据利率水平计算。

(三)20241025日以后,符合条件的房贷客户仍可向我行申请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借款人可联系经办客户经理或前往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渠道

(一)线下渠道

借款人可通过“安吉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我们-网点信息”,查看我行网点具体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携带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原贷款经办网点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二)线上渠道

借款人可在我行丰收互联APP及浙江农商银行“丰收互联信用贷款 ”微信小程序申请“房贷预约”,我行工作人员将通过预约信息,联系借款人协商利率调整事项。

五、温馨提示

(一)本次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批量短信发送或客户经理企业微信推送的形式进行告知,请及时添加我行客户经理企业微信并查收信息。客户还可通过我行丰收互联APP搜索“我的贷款”,选择“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借款记录”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选择“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还款计划”查询调整后的还款计划。

(二)因本次调整业务规模较大,信息推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有可能因客户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向我行申请更新导致短信推送失败。

(三)本公告发布后,如客户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的,可在20241021()前书面告知我行,我行将不纳入批量调整;在上述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客户同意按本公告相关方式进行批量下调。

(四)为保障本次批量调整的便捷性,批量调整的借款人无需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单独申请的客户,仍需与我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轻信非我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短信、微信等内容。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或96596。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特此公告。



                                              安吉农商银行

                                                                                                                   2024年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