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以下简称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成立于2022年1月10日,现有员工15人,于2023年12月4日经湖州市银行业协会评定为“一星级碳中和网点”。该网点立足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围绕总行打造“绿色普惠标杆银行”的目标愿景,按照“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路线图,以自身运营碳核算为基础,构建以碳减排为导向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聚焦减污降碳,积极落地总行创新的碳金融产品,助推地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报告旨在披露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2023年度概况、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治理结构等相关信息,为提高透明度和信誉度,增强公众知情权,不断强化为各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以促进监管部门、各利益相关方与该网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了解。
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严格执行总行层面出台的一系列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如《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普惠金融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 年)》《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操作手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办公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并配套出台网点自身的拼车出行方案等。同时,大力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领域,严控“两高一剩”、落后产能信贷,建立较为完善的七单机制,具体如下:
(一)单列信贷规模
按年度出台绿色金融专项考核办法,单列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的绿色信贷规模,并通过正式文件发布。同时,绿色金融专项考核办法明确优先支持绿色低碳企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类等),设置支行绿色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等考核指标。
(二)单列信贷审批通道
一是为绿色信贷审批提供独立的绿色专项审批通道,创新设立“绿色专项审批”通道并配备专门的绿色信贷审批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支行行长为绿色信贷审批岗,主要负责绿色信贷审批工作,2023年已完成审批845笔,涉及贷款余额3.66亿元;二是为绿色信贷审批提供独立的绿色审批通道,建立绿色信贷授信申请优先审批机制,在同等条件下,时间或流程上优先上报用于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授信申请,由总行绿色金融事业部审核;三是建立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体系,强化贷前调查,明确在贷前调查中纳入环境和社会风险相关指标,包括项目贷款中的淘汰产能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审批备案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单列资金价格
一是建立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体系,将企业环境社会治理表现、碳排放指标等纳入评价因素;二是出台碳效贷、“碳中和”助力贷等绿色信贷产品,根据碳排放指标实行差异化利率优惠;三是将信贷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对评为绿色友好类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四)单设风险管理指标
依托自建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模块,建立科学的绿色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对企业开展绿色评级、进行绿色友好类、蓝色基础类、橙色关注类、红色退出类四色分类,差异化授信,分类管理。同时对绿色贷款设置单独的不良容忍度,对绿色贷款给予一定的不良容忍度。
(五)单列绩效考核
一是建立绿色金融专项考核机制,涵盖支行绿色信贷考核指标,绩效考核奖励力度大于一般贷款;二是设置“碳中和”银行绿色办公、“碳中和”网点创建、绿色金融产品推广等考核评价指标;三是单列绿色金融专项考核,配备绿色信贷营销绩效奖励,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差异化的激励约束措施。
(六)单列产品服务
一是设置绿色金融创新考核指标,为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研发建立“绿色”通道;二是创新开发绿色循环、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绿色乡村、绿色农林、绿色科技六大系列绿色信贷产品,如生态修复贷、排污权专项贷、GEP贷、竹林碳汇系列贷款等;三是设置绿色金融产品推广考核指标,为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推广建立“绿色”通道。
(七)单列信息披露
一是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特定渠道对外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涵盖环境和社会表现的理念、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及愿景目标、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绿色信贷情况、投融资产生的环境效益、绿色金融创新取得的成效等范围,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意识和绿色运营管理水平;二是明确披露框架的范围内容,定期对该网点的碳排放、碳减排信息进行测算统计,并通过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披露和宣传;三是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的碳排放测算方法学,对全行及辖内“碳中和”网点进行碳排放量核算。
此外,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持续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一是高效应用总行建立的系统平台。如依托“碳中和”系统,核算机构和员工的碳排放情况,建立“企业碳账户”,引导客户绿色低碳转型。二是开展绿色低碳公益活动。组织网点员工或客户开展公益植树、生态治理以及低碳出行等活动。三是宣贯绿色金融低碳理念。依托自身网点向内外部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绿色金融主体教育宣传。
截至2023年末,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的存款余额9.86亿元,贷款余额6.09亿元,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投放绿色信贷3.66亿元,占比所有贷款60.10%。
表1. “碳中和”网点情况表
网点名称 |
绿色信贷余额 |
绿色信贷占比 |
绿色信贷户数 |
员工数量 |
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 |
36622万元 |
60.10% |
845 |
15 |
3.1 经营活动环境影响的计算
在碳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核算了自身运营的碳排放总量。经统计,该网点2023年度自身运营碳排放总量为55.26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员工总数15人计算,人均碳排放为3.68吨二氧化碳当量。
表2. 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
范围一:直接排放 |
||||
|
能源资源类别 |
消耗量 |
单位 |
排放量 |
单位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 |
L |
/ |
tCO2 |
2 |
柴油-食堂 |
/ |
L |
/ |
tCO2 |
3 |
液化石油气-食堂 |
128 |
kg |
0.4 |
tCO2 |
4 |
汽油-公务用车 |
/ |
L |
/ |
tCO2 |
5 |
空调制冷剂 |
/ |
kg |
/ |
tCO2 |
|
小计 |
/ |
/ |
0.4 |
tCO2 |
|
范围二:间接排放 |
||||
|
能源资源类别 |
消耗量 |
单位 |
排放量 |
单位 |
6 |
净购入使用电力 |
65725 |
kWh |
34.48 |
tCO2 |
7 |
净购入使用热力 |
/ |
GJ |
/ |
tCO2 |
|
小计 |
/ |
/ |
34.48 |
tCO2 |
|
范围三:其他间接排放 |
||||
|
能源资源类别 |
数据 |
单位 |
排放量 |
单位 |
8 |
外包运输(柴油)每天的单程里程数 |
16 |
km |
0.74 |
tCO2 |
9 |
员工通勤里程-公交车(单程) |
/ |
km |
/ |
tCO2 |
10 |
员工通勤里程-电动自行车(单程) |
/ |
km |
/ |
tCO2 |
11 |
员工通勤里程-电动汽车(单程) |
16 |
km |
0.08 |
tCO2 |
12 |
员工通勤里程-汽油车(单程) |
16 |
km |
15.78 |
tCO2 |
13 |
员工差旅(火车)年总里程 |
/ |
km |
/ |
tCO2 |
14 |
员工差旅(飞机)年总里程 |
/ |
km |
/ |
tCO2 |
15 |
办公用纸处理量 |
309.37 |
kg |
0.66 |
tCO2 |
16 |
餐厨垃圾处理量 |
1681.65 |
kg |
0.01 |
tCO2 |
17 |
其他垃圾处理量 |
2039.81 |
kg |
3.11 |
tCO2 |
|
小计 |
/ |
/ |
20.38 |
tCO2 |
|
温室气体排放量合计 |
55.26 |
tCO2 |
注: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分局《关于开展“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和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能源消耗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工具指南》《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及《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标准指南进行核算。
3.2 经营活动碳减排措施计量
孝丰南门“碳中和”网点2023年度屋顶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55806千瓦时,其中余电上网24010千瓦时,总计相当于减少29.28吨二氧化碳当量;植树造林约20亩,总计相当于减少18吨二氧化碳当量;购买绿色电力证书50兆瓦时,总计相当于减少26.23吨二氧化碳当量,已实现该网点自身运营范围一、范围二的碳中和。此外,该网点已签订售电交易合同并使用绿电,助力实现自身运营范围一、范围二及范围三的完全碳中和。
表3. 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碳减排措施(示例)
一、光伏电站降碳情况 |
||
累计发电量(kwh) |
节约标煤(吨) |
二氧化碳减排(吨) |
55806 |
/ |
29.28 |
二、绿电交易降碳情况 |
||
累计绿电使用量(kwh) |
节约标煤(吨) |
二氧化碳减排(吨) |
该网点已签订售电交易合同并使用绿电 |
||
三、绿植降碳情况 |
||
绿植种类 |
绿植面积(亩) |
二氧化碳减排(吨) |
紫薇树等 |
20 |
18 |
四、购买碳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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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证种类 |
碳证数量 |
二氧化碳减排(吨) |
购买绿色电力证书 |
50兆瓦时 |
26.23 |
合计碳减排量 |
73.51吨二氧化碳当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