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循环系列

排污权抵押贷款

产品定义:借款人以自有的、有偿取得的、依法可以转让的排污权为抵押物,向本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登记污染物的种类可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权利。排污单位的排污指标总量以《安吉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的形式确认。

贷款对象:持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吉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 额度高
    最高可达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七十
  • 期限长
    最长期限可达2年